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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第8屆富邦身心障礙才藝獎


以勇氣突破,以才藝動人
 
為了發掘身心障礙者的各項優秀才藝 ,並讓社會大眾能夠感受到這群朋友生命中最真實的故事,本會自2004年起持續地舉辦「身心障礙才藝獎」,除了給予獎項的鼓勵,更為這些身心障礙的朋友們創造許多能被社會大眾看見的機會,相信透過表演與參展將才能呈現在觀眾面前,不僅加強了身心障礙朋友的自信,他們所發揮的才藝潛能也將獲得社會更多的認同與肯定。
 
比賽類別共分為「創作類」與「表演類」兩大類,再依作品性質分為五組,其中創作類分為:繪畫組與工藝組;表演類分為:器樂組、歌唱組與肢體表演組,第七屆「富邦身心障礙才藝獎—才情無限、推手創藝」,邀請社會大眾一同成為幕後推手,推薦尚未被發掘且才華洋溢的身心障礙朋友參賽,展現令人感動的才藝。
 
富邦金控董事長蔡明忠出席頒獎典禮致詞時表示,頒獎音樂會上動人的演出背後,必定是表演者克服無數艱困與挫折後的自我展現,不論是肢體表演者、歌唱者或是器樂演奏者的表演,都是用生命去演繹的樂章,撼動人心。也讓他深刻感受到身心障礙表演者雖然面對重重考驗,卻能勇於尋找出路的力量!恭喜此次比賽的25組得獎者,未來富邦金控將持續全力支持台北富邦銀行基金會舉辦「富邦身心障礙才藝獎」比賽與展演,提供寬廣的表演舞台,希望身心障礙朋友們能永遠保持對生命的熱情,勇敢挑戰自我的限制!
 
報名日期 2017.4.1~5.22
 
 
 

報名資格
•領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之本國人士。
•民國94年1月1日以前出生者。
•曾獲本活動第七屆蘭花獎與百合獎須隔屆參加;各屆梅花獎不得參加。
•創作類參賽作品限最近兩年內(2015年4月以後)完成的作品,並從未參加任何公開比賽。
•每人限報名一項目一組別,不得跨類(組)參賽,創作類限送一件作品。
•主辦單位得確認報名者之參賽資格,若有不符者,得取消其資格。
 

活動時間
 
初賽日期 2017/6/5(一)至6/9(五) 
決賽日期 2017/7/7(五) 東吳大學(台北市士林區臨溪路70號)
頒獎音樂會 2017/9/1(五) 台北市親子劇場(台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
 
報名表及簡章索取
•開放日期:簡章自即日起
      報名表於2017/4/1(六)起
•表單下載:下載報名簡章(http://www.taipeifubon.org.tw/upload/第八屆富邦身心障礙才藝獎報名簡章.doc)
•電話索取:02-2886-3000 分機21,才藝獎執行小組
•傳真索取:02-2886-3111
 
徵件項目及作品規格
表演類
 分器樂組、歌唱組、肢體表演組(舞蹈、默劇、民俗技藝、魔術等),可個人或團體組隊參加。
初賽檢送資料 影音資料光碟一份,3分鐘以內之精華片段。
決賽表演內容 決賽演出時間至多5分鐘;決賽需更換表演內容,不得與初賽相同;入圍者需伴奏或伴唱帶(無人聲)者請自備。
 
分繪畫組、工藝組,限個人獨立創作參賽。
 1.繪畫組:媒材不限,含素描、水彩、水墨、油畫、版畫、紙雕、押花創作、複合媒材等。
初賽檢送資料 作品全貌8x10吋相片一張;可附作品局部特寫8x10吋相片二張。
作品規格 裱裝後不得超過176x142公分,水墨類裱裝後或卷軸不得超過230x150公分;拼接或系列作品,總長寬亦同規格。
2.工藝組:媒材不限,含陶藝、雕塑、木雕等。
初賽檢送資料 8x10吋相片五張,五個不同角度(前、後、左、右、頂)拍攝。
作品規格 平面作品裱裝後不得超過150x150公分;立體作品長、寬、高(含底座)中最長邊不得超過150公分,另二邊不得超過100公分,重量不得超過100公斤。
 
好推手鼓勵金
好推手是指由參賽者認定一位「推薦或協助其來參加比賽的人」,可以是任何人(但不包括參賽者本人)。如參賽者獲得佳作以上之獎項,則其認定之好推手將可獲得5,000元鼓勵金。
 
評選方式
初賽 1.詳細填寫報名表,表演類檢附影音光碟,創作類檢附作品照片(務求清晰,宜洽請專業人員拍照);未備齊資料或填寫不完整者,不予受理。
2.送件資料以中型信封(約24.5x33.5公分)裝寄。
3.請以掛號通訊報名,郵寄地址:11166台北市士林區劍潭路42號1樓「第八屆富邦身心障礙才藝獎 執行小組 收」
決賽 1.入圍名單及得獎名單將於活動網站上公布,並由主辦單位發函通知參賽者,入圍者需於2017年7月7日親自到場參加決賽,未出席決賽者視同放棄參賽資格。
2.創作類參賽者須檢送原件作品至比賽場地,並於比賽結束後,自行帶回。
3.表演類以現場演出實況為評審依據,著重創意、技巧與完整度之表達;創作類以送件之作品為評審依據,著重創意、技巧與主題之呈現。
 
備註
•初賽送件,概不退件,請自留備份。
•初賽送件,局部放大照片數量依各類規定辦理。
•繪畫類入圍決賽作品原件必須裝裱完成。
•決賽時,創作類參賽作品須全程自行搬運、布置,請自行包裝安全,運送過程所招致之損失,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作品不符合本簡章規定者,不予審查。
•報名資格需隔屆參加或不得參加之限定,係指同一組別。
 
評審團
藝術界聞達先進共同組成
 
其他注意事項
1.參加決賽者須依規定時間至比賽地點,未出席者視同放棄參賽資格。
2.參賽作品如有侵害他人名譽、人格、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情事,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若因此造成主辦單位之損失,應負法律賠償責任。
3.參賽者如有冒名頂替參賽之情形,主辦單位得逕行取消其參賽資格,已發給之獎金、獎座均予以追回。
4.參賽作品同時參加其他比賽,並獲獎者,視同重複參賽,主辦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
5.參賽者應尊重主辦單位及評審委員會之決定,對評審結果、作品陳列、文宣出版等不得有異議。
6.得獎者同意將其得獎作品無條件授權主辦單位為辦理、宣傳本才藝活動,及其他公益推廣之目的,得不限期間、地區、方式,合法無償使用。
7.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正補充之,並隨時公布於活動網站,並以最新公告為準。主辦單位對於活動內容及獎項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8.參賽者欲更改決賽表演內容,請於6/15(四)前,告知主辦單位,並將新的表演內容mail至fubon08th@gmail.com或傳真至02-2886-3111,並來電確認主辦單位已收到,恕不接受現場更換曲目。
9.凡參賽者視為同意遵守本簡章各項規定。

獎勵方式
本獎項分為梅花獎、蘭花獎、百合獎、佳作等四項,各項獎金分配詳如下表,並頒發獎座乙座。
 
  創作類 表演類
獎項/獎金/組別 繪畫組 工藝組 器樂組 歌唱組 肢體表演組
梅花獎/10萬元  一名  一名  一名  一名  一名
蘭花獎/5萬元   一名  一名  一名   一名   一名
百合獎/3萬元   一名  一名  一名  一名  一名
佳作/1萬元    兩名  兩名  兩名  兩名  兩名
總獎金100萬元
 
(各獎項之獎金,依稅法規定價值超過2萬元需扣繳10%所得稅)
 
•主辦單位:台北富邦銀行公益慈善基金會
•承辦單位:新逸藝術
•協辦單位: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者藝文推廣協會、中華民國聲暉聯合會、中華民國視障者家長協會、中華民國自閉症基金會、中華民國脊髓損傷者聯合會、中華民國截肢青少年輔健勵進會、台灣無障礙協會、財團法人罕見疾病基金會、私立惠明學校、國立臺中啟明學校、國立臺南大學附屬啟聰學校、臺北市立啟聰學校、臺北市立啟明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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