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身心障礙者專用牌照辦理須知
應備證件 :
一、新車領牌
●車主身分證正本及印章。若委託他人辦理,須加附代辦人國民身份證正本。
●身心障礙證明(手冊)。
(1)以親屬名義申請者須加附與身心障礙者同戶之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或最近
3個月內戶籍謄本影本。
(2)若身心障礙手冊於101年7月11日後取得者(手冊為粉紅色)且經需
求評估為行動不便之身心障礙者,另須檢附戶籍所在地區公所鑑定結果
通知公文影本。
●身心障礙者本人、配偶或本人之親屬須領有小型車以上有效駕駛執照正本。
●經檢驗合格之汽(機)車新領牌照登記申請書1式2份。
●汽車出廠證與貨物稅完稅照證(國產車)。
●海關進口與貨物稅完(免)稅進口證明書及出廠證(進口車)。
●統一發票。
●交通部核發車輛型式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文件。
●有效期限須滿 30日以上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險證。
二、換領車牌
●車主身分證正本及印章。
●身心障礙證明(手冊)。
(1)以親屬名義申請者須加附與身心障礙者同戶之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或最近
3個月內戶籍謄本影本。
(2)若身心障礙手冊於101年7月11日後取得者(手冊為粉紅色)且經需
求評估為行動不便之身心障礙者,另須檢附戶籍所在地區公所鑑定結果
通知公文影本。
●勞動檢查機構核發之檢查合格證明文件(屬勞工安全衛生法規定之危險性機
械者檢附,審查完畢影印存檔正本發還)。
●身心障礙者本人、配偶或本人之親屬須領有小型車以上有效駕駛執照正本。
●填妥汽(機)車各項異動登記書 1式2份。
●原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
●行車執照正本。
●原車輛號牌 2面。
●有效期限須滿 30日以上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險證。
●動產抵押登記車輛加附債權人同意書。
規費 :
●換領車牌規費600元,如行照到期須同時換新,規費200元。
注意事項 :
●申領身心障礙者專用車輛牌照,以個人名義領照之自用小型汽車為限,新領或換發,皆應向車籍所轄公路監理機關申請(車主依本身意願選擇,不強制換發),不得越區申請。
●如有申請殘障專用停車證者應同時繳回。
詳情洽詢電話:(02)27630155#301、302、305 臺北市區監理所https://tpcmv.thb.gov.tw/MotorVehicles/VehicleLicense/LicenseRegistration/l07.htm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