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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起 新北市調整身障者停車優惠
中時電子報 / 張立勳
3月1日起新北市調整身障者停車優惠
身心障礙民眾在新北市路邊停車享2天免費優惠,新北市交通局宣布,3月1日起限縮至4小時,行動不便的身障駕駛可申辦工作地點500公尺內10小時免費停車,路外停車場免費時數由3小時延長為4小時,設籍新北市駕駛特製汽、機車的身障朋友,則仍享2日免費 。
新北市5年前開始提供身障車輛有2天路邊停車免費優惠福利,比起台北市最高8小時、桃竹苗地區3小時的優惠,被質疑太過寬鬆,市府也常接獲投訴停車位遭身障車輛長期占用。
交通局停車營運科長李友欽指出,確實發現有身障朋友把路邊停車位當自家停車場停放,更誇張的還有掛名買車,根本不是身障者使用,讓真正需要停車的民眾找不到車位。
依資料統計,一般車輛停放路邊收費停車時間平均1.83小時,身障車輛為3.9小時,身障車輛停放路邊收費停車位數量高達3成,且停車時間超過5小時約占總停車輛數10%。
交通局為改善停車位占用情形,與身障團體溝通後,決議自3月1日起調整停車優惠,由原先2天、48小時免費停車縮減至4小時,行動不便的身障朋友可另申辦工作地點500公尺內停車免費10小時,駕駛特製車的身障市民維持2天免費優惠。
此外,立體、地下及平面等路外公有停車場部分,身障者免費停車時數從3小時延長為4小時,第5小時起半價,身障市民享月租半價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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