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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學生入學國民小學鑑定及安置
有關國小身心障礙新生入學鑑定,其申請時間及相關證件為何?
(以台北市為例)
本市身心障礙學生入國民小學鑑定安置作業時程及手續如下:
一、凡本市當年度年滿6足歲應入小學就讀之身心障礙學生,可於前一年度 (約12月)就近至本
市12所中心學校或親至本市雙園國小 (西區特教資源中 心)報名接受鑑定安置。
二、報名必備資料
1.報名表。
2.全戶戶口名簿正本(驗畢發還)及影本1份、申請參加臺北市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及安置實
際居住說明書。
3.身心障礙證明 (手冊)正本(驗畢發還)及影本1份(未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免提供)
4.一年內醫院早療評估報告書或六個月內區域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
三、當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入學國民小學鑑定安置作業及期程將另行公告。
四、倘有問題,請逕洽本局特殊教育科潘小姐,聯絡電話:27208889#6347。
備註:各縣市之鑑定安置受理申請及流程皆有地區性之差異,而學期中亦有接受申請轉介鑑定安置者,詳情可洽各縣市教育主管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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