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北縣兒童醫療補助計畫」擴及罕見病患, 自98年2月9日起,正式上路。
凡設籍於臺北縣,符合6歲以下之低收入戶兒童,或12歲以下重大傷病或罕見疾病之兒童,只要持本府衛生局核發之「兒童醫療補助證」至合約醫療院所就醫,就可享有門、急診掛號費、部份負擔及住院自付額之補助。 低收入戶兒童可以就近至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公所直接領取「兒童醫療補助證」,而重大傷病及罕見疾病兒童則可在醫療院所就醫時索取補助證申請書,並向衛生局提出申請。提醒您,就醫時要記得攜帶兒童醫療補助證或相關證明文件,並認明醫療院所入口處張貼的「臺北縣兒童醫療補助合約醫療院所」標誌,這樣就醫才能獲得本計畫的補助。 臺北縣升格後,各項福利措施陸續上路,未來兒童醫療補助也將視財源補足後逐步擴大推動,使臺北縣的兒童可以天天都幸福!如果您對兒童醫療補助措施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諮詢專線:(02)2259-2825,台北縣政府衛生局同仁將竭誠為您服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