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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最低生活費標準提高中低收入戶認定最寬 亦未將車輛納入動產審核標準
2017/02/06 發佈
高雄市政府訊息
針對高雄市中低收入人口數為六都最高一事,高市社會局表示,為照顧更多弱勢家庭,中低收入戶審核標準較其他五都寬鬆,因此高雄市中低收入戶人口數為六都最高。
社會局說,100年縣市合併,依高高平等原則,福利擇優處理,故最低生活費(貧窮線)標準提高(由9,829元,提升為 11,146元),因此受福利照顧人數大幅增加。另外,動產計算以戶為單位,而台北市則按人計算,加上高雄亦未將車輛納入動產審核標準,都讓更多弱勢家庭受到政府的照顧,因此,高雄的中低收入人口數自然較高。
社會局表示,因參酌各縣市審核標準及財政考量,高雄市於105年參照其他五都針對新申請案修正審核標準,將動產改按人計算(原一戶4人以內(含4人)總額45萬,修正1人11萬2,500元)及車輛納入動產審核標準,以永續財政資源。社會局強調,弱勢家庭如無法申請到政府的補助,社會局也會主動結合民間資源給予適時的協助。
http://www.sci.org.tw/information_show.php?id=18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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